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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

党委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,是党委统一战线工作的参谋机构、组织协调机构、具体执行机构、督促检查机构。承担着“了解情况、掌握政策、协调关系、安排人事、增进共识、加强团结”的职责,主要是:

1、宣传、贯彻党的统一战线的方针、政策;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,及时向党委全面汇报统一战线情况,并结合学校实际,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,检查执行情况,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。

2、负责联系民主党派,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,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,指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,支持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。

3、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,掌握思想动态反映意见、协调关系、提出政策建议,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,关心党外知识分子的生活,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。

4、牵头协调检查民族、宗教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,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、宗教观和相关理论、政策的宣传教育,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。

5、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,做好台胞台属、归侨侨眷、留学归国人员等方面的工作,落实好党的有关方针政策,依法维护台胞台属、归侨侨眷、留学归国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
6、做好党外人士的举荐工作。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做好党外代表人的培养、选拔、举荐工作,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到地方各级人大、政协工作的人事安排;会同组织部门做好校内党外代表人士后备干部的培养、使用工作。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,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。

7、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统一战线工作,培训统战干部学习统战理论和方针政策。

8、加强本部门自身建设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,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,积极开展统战理论的学习和研究,探讨新形势下做好统战工作的新方法,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。

9、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